入會資格

凡在本會組織區域內,使用發動機器2kW(瓩)以上,產製(修理)機器之機械工廠,依法領有工廠登記證者,不論公、民營,均應依照工業團體法規定,於開業後一個月內加入本會為會員。

申請入會手續

1. 填寫入會申請書一份

2. 檢附工廠登記證、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變更登記表)等影本及產品型錄各一份。以上書表所載各欄請詳實填寫,並蓋用正式公司(工廠)及負責人圖章。

審查流程

入會申請經本會派員調查合格後通知繳費入會,並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呈報內政部備查。

入會申請書填妥後請電洽本會承辦人員

承辦人: 顏專員
聯絡電話: 02-2349-4689
電子信箱: joyce@tam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