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訊息旨在提供執行白宮9月5日發布「修改對等關稅範圍並建立執行貿易與安全協議之程序」行政命令,更新排除適用對等關稅產品清單之相關指引,此更新係修改第14257號(對等關稅)行政命令附件二之產品清單,包括新增列入附件二之貨品及從附件二移除之貨品。
  • 二、新增列入附件二或自附件二移除之貨品:
    • (一) 對自2025年9月8日美國東部時間凌晨12:01或之後進入美國消費或從倉庫提取消費之貨品生效。正確歸類於附件二美國稅則號列之產品,不適用經修正第14257號行政命令(對等關稅)之關稅措施。
    • (二) 進口商應申報9903.01.32(附件二排除適用對等關稅之稅號),並申報該產品在附件二中之正確分類與稅號,以豁免適用該產品進口來源國之對等關稅。
    • (三) 針對先前申報9903.01.32且於本年9月8日或之後進入美國消費或從倉庫提取以供消費之貨品,包括新增至附件二或自附件二移除之貨品,進口商應在貨品從CBP放行後10天內盡快採取必要措施,更新申報稅號,以反映正確對等關稅適用情形。
  • 三、貿易和安全協議:
    • (一) 根據9月5日之行政命令,美國商務部長和貿易代表被授權,決定是否採取適當行動以執行架構協議與(或)最終協議,包含將其他產品列入豁免清單。
    • (二) CBP將適時透過CSMS提供相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