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欧盟议会及理事会本 ( 2005 ) 年 7 月 6 日第 2005 / 32 / EC 号指令第 16 条规定,执委会应于2007年7月6日前订定未来三年内优先规范之 EuP ( energy-using products ) 产品项目清单,并针对相关产品之待机能源耗损(stand-by losses)制定个别执行计划,以期透过降低待机电力之耗损,进而节省能源并减少二氧化碳之排放。
依据欧盟相关研究报告,平均家庭电力设备之待机能源约占家计能源总消费之 10% ,若以欧盟1亿个家计单位计算,则每年待机能源之损耗约 1,000 亿kWh(度,使用一千瓦电器设备一小时之耗电),约当 10 座 1GW 发电厂之发电当量。亦即欧盟全体居民每年在待机能源之损耗约达 150 亿欧元。此外,依相关调查之待机省电装置,如未来能减少 440 亿kWh电力,则约可减少 1,700 万吨二氧化碳之排放。据悉,目前「欧洲资讯通信与消费电子技术行业协会( EICTA )」已采自愿性承诺方式(自律方式)改善相关电器设备之待机省电。目前相关研究之产品项目请参阅附件。
鉴于执委会未来将针对待机省电模式针对各相关产品订定个别施行细则,由于该等规定目前尚属自愿性规范,未来欧盟业者(如 EICTA 会员)是否可能进一步要求输欧电器设备产品(尤其上述 IT 产品)之待机省电装置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我商宜密切注意未来发展。另查欧盟「绿色小花」环保标章计划( eco-label award scheme ),在使用面之环保规范方面,亦订定相关待机省电模式之标准,例如:(一)手提电脑:睡眠装置模式小于 5W ﹔关机小于 2W ﹔闲置时间转换为睡眠模式不超过 15 分钟﹔在尚未启动电脑仅接上电源时,电源供应不超过 1W 。(二)个人电脑:(1)萤幕省电:睡眠装置模式小于 10W ﹔深度睡眠模式( deep sleep )模式小于 5W ﹔闲置时间转换为睡眠模式不超过 15 分钟﹔闲置时间转换为深度睡眠模式不超过 30 分钟。(2)主机系统省电:须符合「能源之星 ( Energy Star ) 」省电规范﹔睡眠模式小于 5W ﹔关机模式小于 2W ﹔闲置时间转换为睡眠模式不超过 30 分钟。爰此,我商如欲因应未来欧盟可能制定之待机省电规范,亦可参考目前欧盟「绿色小花」环保标章对相关产品之规范标准。
至待机省电之相关提案暨研究,请另迳至下列网址查阅:
http://energyefficiency.jrc.cec.eu.int/html/standby_initiative.htm 或 http://www.jrc.cec.eu.int。
有关「绿色小花」环保标章之相关规范请另至下列网址查阅:http://europa.eu.int/comm/environment/ecolabel/index_e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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